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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出台以来,德昌县水利局持续深化水土保持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服务效能。
一是优化审批方式。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审批手续即来即办,现场办结。二是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对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实行承诺制或备案制管理,减少技术评审环节,大幅减少项目评审成本,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速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以来,德昌县化工园区共有4个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三是依法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积极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工作。
2024年至今,共计为社会事业类项目减免补偿费约13.1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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